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 据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,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卓志涉嫌严重违纪,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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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卓志
男,1953年12月生,原籍吉林双辽县,1973年8月参加工作,1976年4月入党。
1973年8月-1980年8月 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教育局、文教办、盟委;
1980年8月-1985年9月 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盟委办公室干事、副主任;
1985年9月-1988年2月 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盟委副秘书长;
1988年2月-1990年4月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专职秘书;
1990年4月-1993年10月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、副主任;
1993年10月-1997年5月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;
1997年6月-1998年7月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、参加东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学习;
1998年9月-2001年8月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副书记;
2001年8月-2003年4月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、盟长;
2003年4月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盟委书记;
2006年5月 任锡林郭勒盟盟委书记、盟人大工委主任。
2008年1月27日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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